至:投标人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 东莞市南城大院档案室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大院档案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ZBCG-2021-119
三、工程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为¥ 252,983.2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
五、项目概况:东莞市南城大院档案室设备采购,选取南城大院附属楼一楼架空空间建造档案室,架空空间面积约200平方米,层高2.2米(横梁最低处),建造成档案室,档案室配置有手动密集柜、不锈钢轨道(含预埋)、档案梯、档案车、除湿加湿净化消毒一体机、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等(详见预算清单)。
六、工程范围:档案室手动密集柜、不锈钢轨道(含预埋)、档案梯、档案车、除湿加湿净化消毒一体机、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等,详见工程图纸及采购工程量清单。
七、结算原则:固定单价,具体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工程量双方签认。
7.1乙方报价包密集柜图纸深化、人工、材料、机械(发包人提供的设备除外)、小型机械设备操作用工、设备安装、保险费、措施、运输装卸费(产地至加工厂、加工厂至工地、工地内的二次转运)、成品保护、施工水电费、模具设计制作费、包工程验收合格及相关资料整理、包保修;
7.2乙方现场住宿、办公场所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甲方不另行安排。
7.3施工期间加工车间、加工场地、材料堆放、设备的存放、保管及保养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在投标费率中考虑。
7.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更换或者增加第三方单位进行施工,第三方单位实际施工产生的工程款参照本合同的结算条款,按实结算。(1)乙方延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或甲方下发的工作指令单的工期节点达一次及以上的;(2)乙方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一次及以上的;(3)乙方未能按照国家、行业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经甲方发现超过一次及以上的。
八、付款方式:
8.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30%的定金;
8.2采购进度款:全部货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且经甲方单位确认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款至合同价80%,乙方办理结算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7%,乙方须提供本合同全额发票。
余款 3 % 作为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经甲方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扣除质保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后,免息支付给乙方。
8.3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足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及相关细则执行。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上月工人工资表给采购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服务期:工期 20 个日历天,计划2021年 12 月 18 日入场,2022年 01 月 06日完工,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十、采购文件的递交时间为:以密封形式于 2021 年 12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于 2021 年 12 月 08 日 15 时 45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方,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单位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十二、采购文件获取:公司现场或公司官网获取。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 莞建公司5楼开标室
联系人:黄生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方式:15017133726
邮箱:984666849@qq.com
采购文件资料下载地址:/UploadFiles/file/20211204/2021120417503689368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