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投标人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 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木门采购 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木门采购
二、项目编号: ZBCG-2021-118
三、工程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为¥ 449,233.90 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
五、项目概况: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新建建筑面积458.37平方米,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11965.07平方米,室外面积约6000平方米,为两栋塔楼,中间由两层裙房连接,塔楼分别为7层和6层,其中7层塔楼高度为23.95米,首层层高为4米,其余层高均为3.3米.本医院为地方性一级甲等医院,多层公共类建筑,详见施工图纸。
六、工程范围:按照装修图平面图定位、立面大样图施工、图纸会审、涉及变更通知,甲方修改通知等设计,提供木门材料,涉及材料费、运输费、税费、人工费、卸货等相关费用,详见工程图纸及采购工程量清单。
七、结算原则:固定单价,具体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工程量双方签认。
7.1乙方报价包材料、保险费、运输装卸费、成品保护、相关资料整理、包保修;
八、付款方式:
8.1预付款:无预付款
8.2采购进度款: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单位确认签收后,甲方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办理结算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乙方须提供本合同全额发票。
余款 3 %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经甲方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扣除质保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后,免息支付给乙方。
8.3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足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及相关细则执行。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上月工人工资表给采购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服务期:工期 21 个日历天,计划2021年 12 月 10 日入场,2021年 12 月 31 日完工,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十、采购文件的递交时间为:以密封形式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4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45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方,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单位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十二、采购文件获取:公司现场或公司官网获取。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 莞建公司5楼开标室
联系人:黄生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方式:15017133726
邮箱:984666849@qq.com
采购文件资料下载地址:/UploadFiles/file/20211207/202112071515402740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