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文 件
ZBCG-2023-145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期-室内信号覆盖工程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期-室内信号覆盖工程
2、采购范围:东莞市民三期项目室内信号覆盖工程包含达到项目整体(约)5万平米范围的室内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的通信、网络信号覆盖,保障各通讯设备能正常无线信号传输的全部工作;包含室内信号覆盖供货及安装工程等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具体包括:
2.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基础图纸和采购要求进行室内信号覆盖深化设计(满足设计规范及保证通过验收要求前提下),提供深化设计图纸;
2.2负责室内信号覆盖产品的采购、生产、加工、制作、包装、运输至项目工地、卸货、现场搬运、现场安装直至全部工作施工完毕,最终通过采购人验收。
2.3本室内信号覆盖由中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及安装。
2.4做好与现场其他分包之间配合协调工作,与其他专业配合及收尾工作。
2.5完工后应确保通过“广东通信管理局东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
以及施工图所示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物资(具体事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项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与东莞大道北侧交汇处;
4、服务时间(工期):自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共45天,具体工期以实际项目进度为准。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莞建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获得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后,方可接受其投标。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如投标人为供应商库内单位,凡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半年内被采购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经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东莞市民三期项目室内信号覆盖工程包含达到项目整体(约)5万平米范围的室内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的通信、网络信号覆盖,保障各通讯设备能正常无线信号传输的全部工作;包含室内信号覆盖供货及安装工程等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具体包括: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基础图纸和采购要求进行室内信号覆盖深化设计(满足设计规范及保证通过验收要求前提下),提供深化设计图纸;
2、负责室内信号覆盖产品的采购、生产、加工、制作、包装、运输至项目工地、卸货、现场搬运、现场安装直至全部工作施工完毕,最终通过采购人验收。
3、本室内信号覆盖由中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及安装。
4、做好与现场其他分包之间配合协调工作,与其他专业配合及收尾工作。
5、完工后应确保通过“广东通信管理局东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
以及施工图所示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物资(具体事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五、完成时间
自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共45天,具体工期以实际项目进度为准。
六、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节点:
(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承包人进场开工15天后,方可申报工程进度款;中标人应在每月22日根据上月21日起至本月20日止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本月已完工程价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当月工程进度款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申报量的确认并支付经确认的进度款的80%费用。承包人按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分单元按专业申报工程进度款(一式二份)。
(3)在当期工程款项支付前,如发现当期完成工程项有不合格时,将扣除不合格项费用的费用,中标人还应立即进行修补工作,费用自理;不合格项经整改或修补达到“合格”的,在达标的当期支付其对应的费用;不合格项经整改或修补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应在结算中扣除不合格项费用。
(4)工程完工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8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签证变更按采购人初审价的80%随进度款支付。
(5)待工程全部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结算书60天完成结算初审,支付至初审结算价的90%;
经采购人成本部复审的结算价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事宜并提供材料商结算清单以及劳务结算清单起15日内,支付到结算总价97%,中标人根据最终结算价及累计收款多退少补。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必须足额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及相关细则执行。中标人每次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上月工人工资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报价
采购限价:¥ 774,581.67元(含税6%)。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本工程合同总价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所需的深化设计费、人工费、定额工日工资、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费、赶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场地清理费、总包配合费 / 元、管理费、利润、水电费(水电费按进度款1%计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方前的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工程竣工验收、所有措施费及规费、工程税金及风险、完成图纸所有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
因最终实施的施工图与招标图纸不符而导致的合同价变更,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施工图纸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图纸外发生的工程签证等项目,经采购方审批确认后,相关计价方式按以下条款执行。
①合同单价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依据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单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价格,最终由采购人确认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单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最低价法(有效标中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标价。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星期 五 )上午9:40。
2、开标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9栋5层莞建公司开标室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18807696638
十三、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