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城工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采购内容:为我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为我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中所涉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2.起草、审阅、修订我司在日常业务活动及经营管理中所需的法律文件、范本、协议,对我司重大业务或标的额较大的业务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3.应我司要求,协助我司参与与业务活动相关的例会、论证会等;
4.对我司重大项目投资、合作进行风险评估,对项目的可行性及相关文件出具书面的初步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我司研究各项目推进或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争议、纠纷、投诉、仲裁、诉讼等法律问题,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
5.根据我司要求,及时指派律师前往项目现场,协助我司解决临时或突发事件,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与建议;
6.我司组建之初,存在较多的股权转让、划拨、收购等事项,根据我司要求对股权相关文件进行起草、审核、修订及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7.根据我司要求,提供律师函签发的服务,该服务无数量限制,不额外收取费用。
8.根据我司业务类型,组织不少于一年一次的业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9.承办我司交办的其它合理的业务运营中涉及的日常合规事务。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dggcc.cn/main/)。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持有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 颁发的 /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具备 / 经验,要求 / 年 /月 / 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完成至少/个 /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承接服务;增加的工程量不予增加费用,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让利行为。因未详细了解本项目服务要求而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计划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价50%。服务期履行满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100%。服务费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同时提供等额的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及相关细则执行。
七、报价
采购限价:¥200,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以内(含6%税),其中不含税¥188,679.25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陆佰柒拾玖元贰角伍分。税金金额为¥11,320.75元,大写:壹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柒角伍分。
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及相关细则执行。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再重新采购: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人数量不足3个的;
(3)国家、省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采购失败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后,由采购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采购转为谈判(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2个)、直接委托(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1个)等方式。
谈判程序为: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并进行二次报价,谈判过程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它信息。
谈判定标方式:最终价低者(不含税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模板);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律所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光盘)。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26 日(星期 五 ) 上午11:00 。
2、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三楼开标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5017055311
十三、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