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东莞市应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智能化工程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应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智能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 ZBCG-2025-167
三、工程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汾溪片区
四、本项目拟定采购控制价为¥5,401,391.92元(含税9%),(大写)伍佰肆拾万壹仟叁佰玖拾壹元玖角贰分。拟以采购控制价下浮15.00%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4,591,183.13元(含税9%),(大写)肆佰伍拾玖万壹仟壹佰捌拾叁元壹角叁分。其中不含税工程价款为¥4,212,094.61元,(大写)肆佰贰拾壹万贰仟零玖拾肆元陆角壹分。增值税税金为¥379,088.52元,(大写)叁拾柒万玖仟零捌拾捌元伍角贰分。(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本项目涵盖建筑室内外全方位的智能化系统建设,包含综合布线、网络通讯、安防监控(视频、报警、门禁、闸机)、信息发布、背景广播、电梯通话、停车场管理、多媒体会议、有线电视、机房工程、一氧化碳监测等十五大核心系统。
六、工程范围:智能化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室内外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覆盖系统、电话程控交互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人行通道闸管理系统、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房工程、一氧化碳系统;完成以上系统的深化设计、室外土方工程、管井施工、线管安装配线、设备安装、设备接地及系统调试测试等工作,包括完成以上内容的其他措施项目,具体以预算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七、承包方式:本项目包括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材料损耗、场内外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施工所需的操作平台、其他辅材、成品保护、垃圾清理等措施费用,文明工地增加费、夜间施工费、赶工措施费、向东莞市建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报建登记及验收手续,并保证按时完成智能化工程验收手续等投标人在投标单价中综合考虑。满足本项目设计参数及项目技术要求,并通过政府验收。
本项目乙方进场后,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图纸,应详细充分、确保准确无疑地与项目部工程师及设计人员沟通,确保所供的货物的数量、尺寸及型号与现场工程需要的尺寸及型号准确无误,对于因沟通不够引起的误工和返工,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八、工期:
中标后3天内进场与项目部联合编制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计划作为施工工期要求。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 2025 年7月14日10时00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0时00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及用户需求书列明的质量要求。
5、本工程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
分包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合同总额3%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
1、资质人员要求:该分项工程为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人的资质、人员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中标单位实施前应当向发包人报审。中标单位投入项目实施工作小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等,明确分工职责。
2、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包括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提供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3、本项目施工前需要完成实体样板并通过验收。
4、本项目场地较大,实施分区域移交施工,投标人须按照现场实际要求无条件配合分区域施工。
5、品牌要求:材料及设备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材料品牌明细表》要求。具体详见《合同范本附件-材料品牌明细表》
6、材料要求:
(1)提供的材料、设备需严格按照附件设备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要求,在施工前将选用的材料样板送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订货;对于附件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在施工前需要报送三个以上品牌送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订货。
(2)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发包人可随对承包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东建(2005)45号)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经市建设局核准同意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除外)。
(4)根据市住建局要求,实行“主材按定额进场验收”制度;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5)本工程对材料及设备的要求,若材料设备明细表、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均以材料设备明细表为准;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则以招标图纸为准。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
联系人:许工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3724528916 传真:0769-39009090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