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东莞市应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精装修工程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应急消防救援训练基地-精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 ZBCG-2025-245
三、工程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严屋社区西园坊环城路旁(城区水泥制品厂地块)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拟定采购控制价为¥12,240,242.23元(含税9%),其中不含税工程价款为¥ 11,229,580.03 元,增值税税金为¥ 1,010,662.20 元。
本项目拟以采购控制价下浮10%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11,016,218.01元(含税9%),其中不含税工程费为¥10,106,622.03元,增值税税金为 ¥909,595.98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本工程负责图纸范围内全部精装修项目的施工与交付,核心内容包括墙面、楼地面、天花吊顶和门安装四大工程。此外,工作范围还全面涵盖了对图纸的深化设计、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措施与成品保护、以及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等所有相关工作,确保工程从深化设计到最终验收合格的整体完成。
六、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64天,拟从2025年12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26年8月31日竣工完成。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七、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的精装修工程工程,包括墙面工程、楼地面工程、天花工程、门安装工程;包含项目所需要二次图纸深化及竣工验收资料(包含竣工图的编制)。详细如下:
(1)墙面工程:涂料、室内外面砖墙面、室内外石材墙面、饰面板、踢脚线、收口线条、造型、吸音板,皮质软包,墙裙等。
(2)楼地面工程:砂浆楼地面、细石混凝土楼地面、保护层、地面砖(含屋面砖)、地胶地面、静电地板、石材地面、环氧地面、金刚砂地面等。
(3)天花工程:包括涂料、石膏板、吸音板、艾特板、水泥纤维板、铝条板铝格栅、穿孔铝板等各类吊顶。
(4)图纸范围内的门安装工程(除防火门以外的门)、防火门的木饰面施工;
(5)其他装饰工程(详见采购清单)、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按照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甲方修改通知等设计文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
(6)精装修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包括不限于:配备分包安全员、完成工程范围相关的临水临电、安全警示标志牌、场容场貌维护、材料堆放整理、现场防火、工完场清、垃圾清运(运至指定点)、施工相关的临时防护、安全防护用品。
(7)施工安全措施:完成工程所需的相关安全措施包含不限于搭设满堂脚手架、高空车、悬挑雨棚操作平台等施工措施。
(8)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不限于质检及安检等资料的编制及报送、技术支持及相关方案编制、专家送审、竣工图的编制等。
(9)负责施工图中装饰装修深化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确认。
八、结算原则
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签证变更资料按实计算,工程结算价=中标单价×工程量+签证变更金额,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审核为准。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GB50854-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计算规则计算。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5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18 日 15 时 00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 栋3层东莞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单位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投标人应是公司库内的合格供应商。或当投标人为采购人供应商库外单位时,应经过采购人采购小组在合作意愿、公司实力、团队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合格后,方可接受其投标。
6、本工程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
分包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合同总额3%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
十一、其他要求及特别内容说明
(1)提供的材料、设备需严格按照附件《材料品牌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要求,在施工前将选用的材料样板送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订货;对于附件《材料品牌明细》表中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在施工前需要报送三个以上品牌送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订货。
(2)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发包人可随对承包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东建(2005)45号)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经市建设局核准同意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除外)。
(4)根据市住建局要求,实行“主材按定额进场验收”制度;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
(5)本工程对材料及设备的要求,若材料设备明细表、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均以材料设备明细表为准;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则以招标图纸为准。
十二、采购文件获取:集团官网处获取,采购公告信息公布于:http://www.dggcc.cn。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东莞城工集团
联系人:余工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3376759235 传 真:0769-39009090
2025年11月13日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