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砌体材料供应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砌体材料供应
二、项目编号: ZBCG-2025-297
三、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102,512.96 元(含税金13%)(大写)贰佰壹拾万零贰仟伍佰壹拾贰元玖角陆分,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2,102,512.96元(含税金13%)(大写)贰佰壹拾万零贰仟伍佰壹拾贰元玖角陆分,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1,860,630.94 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零陆佰叁拾元玖角肆分,增值税金额为¥ 241,882.02 元(大写)贰拾肆万壹仟捌佰捌拾贰元贰分。(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690.04平方米。
拟本工程主要内容:室内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高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实心砌块、灰砂砖、顶砖三角块、门垛实心砌块的供应。
六、采购范围、界面及要求:
6.1、本项目室内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高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实心砌块、灰砂砖、顶砖三角块、门垛实心砌块的供应,具体详施工图。
6.2、施工界面:
中标人负责砌体材料的装车、运输至项目工地、卸车至项目指定位置,卸货后的材料二次转运至施工工作面由使用单位负责。
6.3、其他要求:
6.3.1、依据设计图纸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的砌体材料,承包人负责材料的运输至项目工地,确保材料质量全程可控,提供完整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6.3.2、所供应材料需经“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备案,提供完整质量证明文件。
6.3.3、到货时需提供所供批次的产品合格证书及合格的检测报告。
6.3.4、清单中数量为暂定,具体供货数量以发包人通知的为准。
6.3.5、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符合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的样品,样品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送货。
6.3.6、所供应材料发包人均将按规范抽样送检比例进行材料送检,中标人应确保供应的材料合格,如出现不合格情况,复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6.3.7、材料在装车、运输、卸车过程中造成的缺棱掉角、断砖等材料破损导致无法使用的,将在收货时将该部分数量进行扣除。
七、服务期:暂定计划供应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49天,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5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09 日 10 时 50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10.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10.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10.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
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 / ;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
联系人:姚工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8666881674 传真:0769-39009090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