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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塔吊及施工电梯租赁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塔吊及施工电梯租赁

二、项目编号:  ZBCG-2025-299    

三、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3,052,545.00 元(含税金9%)(大写)叁佰零伍万贰仟伍佰肆拾伍元整,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3,052,545.00元(含税金9%)(大写)叁佰零伍万贰仟伍佰肆拾伍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2,800,500.00 元(大写)贰佰捌拾万零伍佰元整,增值税金额为¥ 252,045.00 元(大写)贰拾伍万贰仟零肆拾伍元整。(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

1、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690.04平方米。

2、1、工程概况: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690.04平方米。

拟本工程主要内容及工程量: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的塔吊、施工电梯的租赁,共计塔吊3台,塔吊型号R275-12RB型,末端吊重2.7吨,最大自由高度70米,1#塔吊安装半径65米2#、3#安装半径70米。双笼施工电梯3台,型号SC200/200G型。每台塔吊运转需保证至少配备一个司机、两个指挥。本项目设备作业时间划分为:10小时一个台班、16小时一个台班、24小时一个台班制。作业台班的选择以甲方发出的指令为准,并提前10天发出指令通知乙方。当选择16小时一个台班制时,乙方需配置2倍的操作人员轮班作业。每台电梯运转需保证同时配备2个司机。

六、工程范围:

6.1、施工范围:东莞市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的塔吊、施工电梯的租赁,共计塔吊3台,塔吊型号R275-12RB型,末端吊重2.7吨,最大自由高度70米,1#塔吊安装半径65米2#、3#安装半径70米。双笼施工电梯3台,型号SC200/200G型。包含机械基础预埋件、运输、安装、防雷接地、拆卸、顶升、检测、维修、保养。按要求配置操作人员。

乙方需配合现场相关部门检查、检测等一系列工作,负责配合安全监控系统(黑匣子)设备、吊钩可视化设备的安装、系统接入住建及智慧工地平台。

项目1号楼规划高度51.5米,2号楼规划高度51.15米,电梯机房顶高度54.5米,地下室高度6米,塔吊无附墙,群塔具体安装高度根据项目需求错开,施工梯安装高度约55米。

6.2、施工界面:

①材料界面:无甲供材。

②与智能设备安装单位界面:智能设备安装单位负责安全监控系统(黑匣子)设备、吊钩可视化设备、人货梯人脸识别装置的安装、系统接入住建及智慧工地平台,中标人需配合其安装及调试接入。

6.3、项目住宿:项目部提供塔吊司机、指挥、施工梯司机的住宿,人员需服从项目部的宿舍安排调配。

6.4、计划租赁周期:

 塔吊租赁暂定2026年3月起至2027年2月,共计11个月,施工电梯租期2026年5月-2027年3月,共计9个月,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6.5、其他要求: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人证合一。

设备起租期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之日起,以采购人通知拆除之日止。

塔吊司机、指挥的对讲机由中标人提供。并为项目部提供5台可联络各台塔吊的对讲机。

本项目有两台塔吊穿入1号楼楼内,一台塔吊穿入2号楼裙楼,中标人需综合考虑塔吊拆除所需要的大型设备等完成拆除塔吊的措施。

6.6、项目要求:

甲方负责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基础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设备基础图和设备相关参数要求进行施工(设备基础由甲方根据该机对基础产生的载荷值:基础所受的垂直力、水平力、倾覆力矩及扭力的情况决定设计施工方案)。设备基础预埋件(螺栓和底架)及其安装由乙方负责。

项目提前两天通知基础预埋施工,提前5天通知中标人进行设备安装,中标人须按时进行相关工作,如有逾期项目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乙方保证设备能正常使用,双方约定每次设备故障处理时间不能超出24小时,若超出24小时未处理好,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次20000元的罚款。每月设备故障停机时间不得超过3天,若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承包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租赁费、司机及指挥工人工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春节按法定时长免收租赁设备租赁费。加班时间以经项目部管理人员确认的加班时间确认单为准。

八、服务期:塔吊租期暂定11个月,施工电梯租期暂定9个月,具体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 01  14  14  5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01  14  14  50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5、本项目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需提供合同总额3%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

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   /    ;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

联系人:姚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8666881674                   传真:0769-39009090

挂网文件-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塔吊、施工电梯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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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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