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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市政园建工程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市政园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  ZBCG-2026-091   

三、工程地点: 东莞市洪梅镇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3,233,970.33(含税 9 %),本项目采购限价下浮率为 15 %,即采购限价为¥ 2,748,874.78 元(含税 9 %),其中不含税工程价款为:(小写)¥2,521,903.47元,(大写)贰佰伍拾贰万壹仟玖佰零叁元肆角柒分;税金:(小写)¥226,971.31元,(大写)贰拾贰万陆仟玖佰柒拾壹元叁角壹分。(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市政园建工程施工,包含新建道路、路缘石、绿化种植、标线标志牌、排水沟、室外给排水等施工内容,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修改通知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工程范围: 市政园建工程施工,包含新建道路、路缘石、绿化种植、标线标志牌、排水沟、室外给排水等施工内容,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修改通知等相关文件                     

七、承包方式: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不限于施工设备(甲方提供除外)、劳务、管理、材料(甲供材除外)、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2、甲供材:    

八、工期:中标后3天内进场与项目部联合编制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计划作为施工工期要求。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62911时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62911时,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4楼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及用户需求书列明的质量管控要求。

5、本工程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针对施工类合同所涉工人工资支付保函,其设置可遵循以下豁免情形:当项目合同满足单一工期≤30 日历天,或合同标的额≤50 万元(人民币) 任一条件时,可免于设置工人工资支付保函。)

专业分包单位需要提供合同总额3%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设立(详见合同条款约定第十一条)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城工集团7层。

联系人:何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7875302561                   传真:0769-39009090


海心沙项目市政园建工程采购文件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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