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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东莞市石龙镇产业基地配套路网交通综合整治项目(东江慢行道外镇连接线)(一期)-机械租赁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石龙镇产业基地配套路网交通综合整治项目(东江慢行道外镇连接线)(一期)-机械租赁

二、项目编号:  ZBCG-2026-143    

三、工程地点:东莞市石龙镇旧城区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557,347.69元(含税金13%)(大写)伍拾伍万柒仟叁佰肆拾柒元陆角玖分,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557,347.69元(含税金13%)(大写)伍拾伍万柒仟叁佰肆拾柒元陆角玖分,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93228.04元(大写)肆拾玖万叁仟贰佰贰拾捌元零肆分,增值税金额为¥64119.65元(大写)陆万肆仟壹佰壹拾玖元陆角伍分(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本项目属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石龙镇中山路、巡查巷、太平路约60栋建筑活化改造及86栋建筑(含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立面修缮、沿街其他建筑立面清理,街区整体改造范围的公共空间提升、泛光照明工程、公区室内装饰工程、变配电房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改造工程、新建成品装置布置、室外工程等。

拟本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需租赁机械设备清单,其中:(1)120 挖机及炮机;(2)120长臂挖机;(3)200 挖机及炮机;(4)60 挖机及炮机;(5)30挖机及炮机; (6)25t起重吊车;(7)3.5t叉车。包含土方外运、建筑废料外运及建筑垃圾外运(各机械实际使用型号、数量以甲方现场调度通知单为准)。

六、工程范围:

6.1、施工范围:包机械、包机上人工、包机械进出场费、包机械用燃油费、机械维护费、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包施工用水电设备及相关费用(承包人提供的除外)、包含场内外运输、包工完场清、包文明施工等分包方式。

6.2、施工配合要求:

6.2.1、视现场实际情况需求,乙方无条件配合项目相关一切要求,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赶工、工序调整且不予费用调整增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设备投入或进行夜间、节假日加班。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或有效指令)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的完成;

6.2.2、乙方必须确保投入足够机械设备资源,以满足合同要求和甲方进度指令。按照甲方要求配置有经验的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需配备至少现场负责人1人,配合甲方协调工作);

6.2.3、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书面通知明确)无法满足现场实际进度、质量或安全需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场完成该项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费用、管理费、延误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2.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亡险,保险额度需满足工程要求和地方规定。

6.2.5、施工过程中所需临水临电由乙方自行考虑解决(接电开关箱、发电机或移动电箱等),甲方不提供电源及水源接驳;

6.2.6、本项目受场地因素限制不向乙方提供工人生活区、办公区、饭堂;由乙方自行解决。

6.2.7、根据本项目的检测方案合同要求的检测项,涉及到本合同清单施工范围内施工内容,乙方无条件配合完成检测并保证合格。

6.2.8、乙方需指派管理人员配合甲方每日现场完成工程量的收方;并形成纸质版记录,共同签名确认无误;此工程量收方记录表作为日后合同结算的依据;要求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需认真重视并配合。

6.2.9、乙方自身施工及破坏区域的临时防护围栏由乙方自身负责;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取;由乙方报价时综合考虑。

6.3、工期、质量与安全要求:

6.3.1、工期: 必须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接受甲方进度管理,延误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6.3.2、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确保通过业主、代建、监理、设计单位的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施工。

6.3.3、机械设备管理: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挖掘机、装载机、土方车等)必须已在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拥有有效的行驶证/登记证(土方车)等相关证件。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提供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检验合格证明(如适用)。‌如果涉及特种设备(如某些大型起重设备),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定期检验合格报告,相关操作作业人员也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如涉及)、驾驶证等相关证件。

6.3.4、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工完场清”制度。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及时清理至指定地点堆放,安排统一外运,严禁焚烧。如有施工或运输过程中有土方、垃圾等散落施工区域外需安排工人及时清扫干净。

6.3.5、环境保护:所有机械、车辆进出场都必须自行安排人员进行冲洗干净,无泥土带出工地,防止道路污染。施工噪音控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22:00-6:00)高噪音作业,确需施工需办理许可并公告;

6.3.6、消防管理:动火作业办理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

7、形象管理:机械设备应按照集团要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机械设备信息及机械操作规程;所有施工人员着装统一,正确佩戴安全帽反光衣。(安全帽、反光衣统一由甲方进行提供,按照实际施工人员进行领取;最终合同结算时按实进行扣除此项费用);

6.3.8、工人实名制打卡管理:进场前组织所有工人配合参加工人实名制打卡和工资发放相关交底培训,期间配合甲方对所有工人进行信息采集、考勤监督、月度工资核算等管理要求,定期对班组工人进行重复交底以确保无漏打卡、错打卡等情况。过程中如有工人未100%有效打卡,按 100元/人/天处罚乙方。

6.3.9、安全早会管理:每日班前不晚于早上8点,组织当日所有施工人员集中至安全讲评台,配合甲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每日班前安全早会宣贯、交底;过程中双手靠背;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反光衣;认真听从管理人员对当日需注意的重点事项进行交底;并在形成的交底记录中进行签名确认。

6.4与其它分包工程的施工界面划分

6.4.1、与综合劳务工程的界面划分:机械租赁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开挖,劳务过程配合指挥,符合按图纸要求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劳务单位进场复核标高及对应尺寸,无误后进行场地移交手续;如过程需要人工修土的,综合劳务自行负责,精平、修坡、压实度控制;

6.4.2、与桩基工程的界面划分:钻孔灌注桩完成并经检测合格后,机械租赁分包单位进行局部开挖(回填);因租赁的挖掘机、外运车辆故障、维保不到位造成的停工、返工、进度延误由机械租赁单位负责;因桩基单位自有设备故障、操作不当、调度失误造成的机械损坏、施工质量及进度问题由桩基单位自行负责。

七、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员费用、司机费用、燃料费用、机械租赁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维修费、保险费和损耗及人员食宿、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八、服务期:租期暂定103天。租赁无最低起租期,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以甲方通知启用(终止)作业时间为准,发出指令后需保持连续作业直至下一次发出更换工作时长指令。具体实施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单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施工过程中无条件配合项目总进度计划中关键节点实施或者调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 年 08 月14日 09 时 5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8 月14日 09 时 50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及东实集团官网(http://www.dgsy.com.cn)获取。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

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   /    ;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

联系人:姚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8666881674                   传真:0769-3900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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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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