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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迎宾馆改扩建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迎宾馆改扩建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 ZBCG-2019-112  

三、工程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迎宾馆内

四、本项目工程量总价为¥839,645.97 元(含9%税费),按下浮率15.07%作为下浮率限价(投标人报下浮率不得高于此下浮率)

五、工程概况::迎宾馆改扩建项目施工临时用电计划配置两台630KVA箱,外部电源接入距离约1000。由于现有电线线路不能满足施工用电要求,现场施工临时用电需重新设计施工; 

六、承包内容:

1 临时用电施工包括项目施工用电高峰的负荷计算、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计、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电气设计施工图、组织人机材施工。含变压器(含计量表计、进出线、控制设备)、电缆采购安装、变压器基础(或支架)土建施工、设备调试验收送电等全部工作内容,最终以施工图纸为准。

2、乙方应协助甲方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无功损耗给甲方带来电损。

七、承包方式:

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包设计、包用电的报建、、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安全文明施工、包施工资料及验收资料编制、包省市(县电力管理部门对工程的检测、验收直至供电局正式送电为止。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图无法通过供电局等有关部门(或机构)审核,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服务期:施工工期暂定10个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具体送电时间以东莞供电局批复时间为准。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括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等)于2019 08   27  日 16  45分前递交至招标方,截止时间为2019  08 27  日 1700分,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送达采购方,逾期恕不接受。开标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地震局大楼)。

十、投标单位需具备资质:在我司备案入库并已在广东省东莞市供电局入库备案,具备电力设计、施工资质。

十一、定标方式:最终以合理低价法(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单位数量=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最接近平均值下限的报价为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

十二、注意事项:

1采购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2、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十三、履约担保的形式:若以履约保函方式担保的,担保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0%计取;若以现金方式担保的,则按合同金额的10%缴纳,但总额不超过¥2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前5天内将款项转至招标方帐户或提供履约保函。

十四、合同付款方式:

14.1、工程款支付节点:

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没有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承包人进场开工15天后,方可申报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在每月22日根据上月21日起至本月20日止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本月已完工程价值。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当月工程进度款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申报量的确认并支付经确认的工程量进度款费用的80%;余款20%待工程完工后结算。

3)待临电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并经项目业主、监理及质量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桩的竣工平面图、施工纪录和测试报告等必要的资料,经复查认可、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办理。

4)审定结算总价款中的3%为工程质保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

5)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足额提供增值税税率为 9 %的 专用 发票给甲方。该发票应真实、合法、有效,能使甲方在主合同下进行税务抵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若因乙方税务资质或税款不一致等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实现进项抵扣或抵扣比例低于本行业增值税率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时,需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2、工程质保金: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价的3%

十五、施工图预结算编制原则:

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以及因设计考虑不周或设计缺陷导致的返工、增加工作内容等,赶工措施费不予计算。施工图预算金额需与报价函中投标报价一致,否则以报价函投标报价为准。

十六、采购文件获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拟参与投标公司或莞建官网及现场获取。

十七、采购文件下载地址:/UploadFiles/file/20190822/20190822181418021802.doc

十八、采购工程量清单:/UploadFiles/file/20190822/20190822180796869686.xlsx

十八、报价文件份数:纸质正本 1份,副件3份(每页必须盖公章),同时报价文件需刻录CD或U盘一份。

十九、有关此次招标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地震局)  

联系人:黄生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方式:15017133726 /0769-39008863        传真: 0769-3900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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