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 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单体灯光亮化工程(二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单体灯光亮化工程(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 ZBCG-2019-121
三、工程地点: 东莞市莞城区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为¥3,320,866.80元,按2018年度住建局同类项目平均下浮率15.07 %的50%(即7.535%)作为最高限价,即以下浮后金额3,070,639.48元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下浮率时不得低于下浮率限价)。
五、项目概况:项目占地952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21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6357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0636.56平方米)。包括开发内容为历史建筑保护、I及II类保护建筑改造及活化利用、扩建新建筑,保护建筑升级改造为艺术设计工作室、展览中心、创意孵化中心等,扩建文创办公及休闲娱乐配套设施等。项目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原则上不得修建地下室。
六、工程范围: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4-3、5-1商业楼灯光亮化工程、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6-4、6-5、7-1商业楼灯光亮化工程、5-8商业楼灯光亮化工程、5-7、9商业楼灯光亮化工程、5-3、5-4、5-5、6-1、6-2商业楼灯光亮化工程、其他商业楼灯光亮化工程等;
七、服务期:暂定90个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安排。
八、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 元 ,投标担保形式:电汇或转帐 (需于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账) (详见附件7: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
九、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09 月19日15时00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9 月19日15时00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招标方,逾期恕不接受。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招标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单位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拟参与投标公司或在莞建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招标采购公告获取。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 莞建公司5楼 会议室
联系人:何建修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方式:15820982271
传真: 0769-3900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