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价函
至:投标人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位出租 (项目编号: ZBCG-2019-182)进行询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位 |
资产地点 |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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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用途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
资产数量(规格) |
充电桩位40个,位置及面积以业主单位确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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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年限 |
15年 |
起止时间 |
2019年12月01日-2034年1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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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集体建设用地 |
农用地 |
集体物业 |
固定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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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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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 |
500元/月/车位 |
交易保证金 |
/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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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情况 |
每3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 收取租金 |
付款方式 |
1、合同期第一年按500元/月/车位,收取租金,以后每3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 收取租金,作为底价; 2、供应商根据用电量,以每度电返利的报价形式进行竞价。 年度租金以上述两种方式的高价作为年度租金,若返利不足底价,由供应商另行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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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出租 |
交易地点 |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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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综合评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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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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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1、本项目建设40个电动车充电桩。 2、直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60KW/个,交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14KW/个;符合国际标准充电接口,提供3C认证和出厂检验报告,项目建设须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中标单位负责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变压器如需要增容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委托交易单位提供场地),负责设备的安装、运营、维护和管理(具体安装点由招标人确定)。 4、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中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如有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其他条款详见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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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询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包括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等)递交至招标方,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送达招标方,逾期恕不接受。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 莞城建筑(原地震局) 5楼会议室
联系人:何生 联系方式:15820982271
三、注意事项:
1、质量要求:现行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位规范要求。
四、询价文件份数:2 份。(每页必须盖公章)
五、有关此次招标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 莞城建筑(原地震局) 5楼会议室
联系人:何生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方式:15820982271 传真: 0769-3900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