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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交通运输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_正文
发布日期:2026-10-25 浏览次数  1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建设,根据省、市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征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入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的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入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年以上。入选交通运输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应取得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1年以上。
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职称评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评审工作纪律: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2.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准时参加评审会议,认真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借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3.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评审中需要保密有关事项,不得泄漏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讨论内容和表决情况;
4.遵守回避纪律,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情形的;
5.遵守廉洁纪律,不得私自接收申报人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申请入库要求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入库专家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或自行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具体资料清单如下:
1.《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原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信息库网上查询证明书》(可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就莞用”微信小程序“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栏目查询并打印,或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并打印),发证部门非广东省的请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的“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栏目查询并截图打印,无法查询的请提供评审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及技术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四、其他要求
(一)《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需要填写完整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材料采取邮寄的人员请确保资料在2026年11月20日前送达评委会办公室,邮费自付,邮寄地址为: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东莞城工集团;
(三)材料采取自行提交的人员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提交到评委会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东莞城工集团4楼人力资源部。
(四)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罗诗娴 杨文慧
联系电话:0769-39008832

附件: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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