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莞市监察委办公大楼改造项目-厨具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ZBCG-2018-22号
三、工程地点:东莞市南城区
四、根据设计图纸对厨房设备及安装施工进行招标(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工期、包安装、包2年免费质量保修等全包的方式)
五、用户需求及设备设计参数/UploadFiles/file/20180403/20180403180384518451.docx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外市企业须在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相关资质备案;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灶具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单位须具备燃气灶具产品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许可范围含蒸饭箱)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开始时间 2018 年 04 月 09 日
八、招标文件获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拟参与投标公司。
九、有关此次招标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一号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黄惠东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方式:0769-39008832
传真: 0769-39009090